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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药品使用安全――乙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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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发布时间:2006-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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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会看到这个提示,那是因为你的系统无法识别某栏目的模型信息,或者你新建模型后,没为这个模型设计单独的模板。不同模型的文档浏览页的模板为:article_模型名字标识.htm
如“article_article.htm”,更多的信息你可以在频道模型管理的地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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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醇(无水)-C2H5OH (一)、理化性状和用途 无色有酒味,易挥发的澄清液体。密度:0.79℃;沸点:78.5℃:闪点:13℃;自燃点:363℃。爆炸极限:3.3~19%,用于溶剂、清洗剂、分析试剂等。 (二)毒性 属微毒类。本品为麻醉剂,开始时导致神经系统兴奋,继而使之麻醉。 (三)短期暴露的影响 对眼睛黏膜有轻微刺激作用。 (四)长期暴露的影响 长期受大剂量作用时,可使神经系统、消化器官等发生严重的器质性疾病。乙醇可使皮肤发干,也有发生皲裂现象。 (五)火灾与爆炸 易燃,手热或遇明火有燃烧爆炸危险,燃烧时,发出兰色火焰。蒸气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在火场中,受热的容器有爆炸的危险。着火时,用二氧化碳、雾状水、干粉、1211或抗泡沫灭火。用水冷却火场中的容器,驱散蒸气,赶出溢出液体,使其稀释成为不燃性混合物。 (六)化学反应性 与氧化剂接触发生反应或引起燃烧危险。 (七)人身防护吸入: 蒸气或烟雾浓度不明或存在可检测出浓度时,应佩戴有褐色色标的滤毒盒(罐)的防毒面具。 皮肤:如果需要应使用手套、工作服、工作鞋,工作场所应备有可用的安全淋浴和眼睛冲洗器具。 眼睛:戴化学防溅镜或面罩。 (八)急救 吸入:使吸入蒸气的患者脱离污染区,安置休息并保暖 眼睛接触:须用水冲洗15分钟以上,严重患者就医诊治。 口服:须大量饮水,严重者须就医诊治。 (九)、储藏与运输 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与氧化剂隔绝,远离火源,炎热气候采取通风降温措施,保持库温低于30℃。注意轻装轻卸,防止容器破损。包装方法:(Ⅱ)类。 ㈩、安全和处理 防止发生泄漏,首先切断所有火源,用水冲洗。对污染地面进行通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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