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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日报2006年9月11日讯 二氧化硫、一氧化碳以及氮氧化物、碳氢化物等造成的污染已为人所熟知并警觉;但专家警告,有一些不为我们注意的污染物,正在对我们造成现实的危害,俗称“水银”的汞,便是这样的“隐形杀手”之一。更要害的是,无论在管理、还是研究层面,汞污染都尚未进入充分认识和掌控的范畴;在社会关注层面,它甚至完全处于大众视野之外。“汞是具有代表性的累积性污染物,且会在较小的剂量下导致对人体健康的损害”。近日在京召开的中美“烟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处理和清洁燃料技术研讨会”上,北京大学环境学院教授张世秋如是说。
在此次由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和美国杜邦环境解决方案共同主办的涵盖宽泛的环保技术领域的研讨会上,有三份报告不约而同地聚焦于汞污染问题——除了北大张世秋等的《基于经济分析的中国燃煤电厂汞排放控制战略与技术政策研究》之外,还有中国环境科学院研究员柴发合的《中国燃煤电厂大气汞排放及控制对策》,美国杜邦公司工程研究和技术部污染预防高级专家詹姆斯·邓森的《美国汞蒸汽控制回顾》。他们的研究显示,汞污染已经成为全球性环境问题;国际上很多国家把汞作为高优先级控制对象,并采取了很多控制措施。但在我国,这项工作才刚刚起步。
尽管三份报告在我国汞污染现状、特别是燃煤电厂汞排放现状方面均有比较详尽的基本数据,但记者一再被告知,要慎用、甚至不用这些数据,因为它们都不具有官方的权威性质;而政府职能部门尚未有相关的权威数据公布。所以对我国的汞污染现状,只能作如下定性、而非定量的判断:“我国汞排放量巨大,造成的污染和损害引起全球关注。”
但事实上,这一判断仍能得到研究层面的数据佐正:据柴发合所引中科院、清华大学等研究机构人员的结论,我国煤中汞含量平均值为0.15毫克/千克,其中北京、江苏、江西、宁夏、贵州、广西等地煤中汞含量较高,而且总体上,煤中汞含量有从北到南逐渐增高的趋势。考虑到目前我国每年上20亿吨之巨的煤炭总需求量,而其中绝大部分都是用作燃料,“汞排放量巨大”的基本判断应是可信的。
但在相应的管理层面,专家指出,“缺失”是多方面的。它们主要包括:一、基础工作缺失,突出表现在“汞排放清单不完善”,已有的汞排放清单仅限于对燃煤汞排放的初步研究,对其他燃用化石燃料、生产过程中使用含汞杂质物质,以及目的性使用汞导致的汞排放没有进行估算。二、标准缺失,目前的环境标准中有18个标准与汞相关,但对日常生活和生产中含汞产品或工艺,却缺乏标准制约,同时国内也还没有相关职业健康方面的标准,专家们举了“油漆和涂料、牙科汞齐、荧光定、杀虫剂、特殊纸涂层、医药和化妆品”等例子。标准缺失,意味着我们只能从研究角度理解汞“会在较小剂量下损害健康”,而究竟多大剂量的汞导致多大的健康损害,单位产品中允许有多大的汞含量,全国汞排放总量应控制到多少才是安全的……这些还都是空白。三、技术缺失,目前国内汞污染控制技术的使用和研究有限,大气汞污染控制技术处于初级阶段,主要集中在燃煤烟气中汞形态分布和汞的特性研究,以及相关的烟气汞控制技术介绍等。四、政策缺失,尚无基本的经济分析提供决策依据,尚未开展全面的汞污染控制战略研究和技术政策研究。
针对汞排放量占全国大气汞排放总量约55.7%的燃煤电厂,专家们献策说,某些现有污染控制技术同时也具有汞去除或是提高汞在其他设备中去除率的功能,这些技术包括,洗煤、静电除尘器、袋式除尘器、湿法烟气脱硫、干法烟气脱硫、半干法烟气脱硫、选择催化还原技术等。“因此,我国燃煤电厂汞污染控制应该重视现有污染物控制技术的组合”。而在宏观层面,专家们建议,将汞总量控制政策和汞排污权交易(比如燃煤电力行业内,汞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污权交易)政策相结合,或许不失为一个好的解决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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